5月10日,杭州市餘杭區部分民眾,因反對垃圾焚燒項目選址,發生規模性聚集。11日,杭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,通報稱沒有出現網上傳聞的人員死亡情況。餘杭區有關負責人表示,項目在沒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徵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況下,一定不開工。
  對於這起事件的性質,官方的表述是“這起事件已從原來的表達訴求,轉變成聚眾破壞交通秩序、公共秩序、危害公共安全、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等嚴重違法犯罪活動”。從最後的結果來看,這樣的定性應該是比較準確的。這實際上給民眾表達訴求,界定了一個能夠被法治所允許的尺度——不破壞、不危害、不違法。
  餘杭民眾反對垃圾焚燒項目,與民眾對地方政府的信任確有關係,但更關鍵的原因在於民眾對地方政府決策程序的不滿。
  杭州官方認為,垃圾焚燒項目的選址,綜合考慮了地理環境、城市規劃等因素,以及對周邊交通、市民生活的影響,並承諾採用國際最先進的設施設備。但是,居民擔心有害物質會影響空氣、水源和土壤,並對自身健康產生危害。衝突之所以出現,是因為官方強調的科學決策與民眾要求的民主決策,產生了矛盾。具體來說,一個正確的項目沒有走正確的程序,一個科學的項目沒有行使科學的民主。
  當地民眾的反對,多少有些“鄰避效應”的考量,即不希望將存在潛在危害的項目建在自家附近。儘管政府部門一再強調垃圾焚燒項目技術很成熟,但很多百姓對這個項目的安全程度有懷疑、沒信心。這種擔憂不是民眾的錯,而是官方沒將項目的科學性、安全性給群眾說清楚。如果地方政府不反思自身責任,將決策程序失當造成的問題歸咎於民眾,這在客觀上會給民眾原本不滿的情緒更加添堵。
  用正確的程序辦正確的事,是避免政府決策遭遇不必要衝突的重要路徑,也是中國現階段許多重大建設項目屢遭民眾反對的最大教訓。很多地方政府決策的項目,官方認為很科學、很安全,但民眾心裡沒底;官員承諾不會在民眾不理解、不支持的情況下開工,但民眾得到的是動工消息。在重大建設項目上,幾乎所有衝突的本質,都是決策程序與越來越強烈的民眾參與訴求之間的矛盾的顯現。
  一個垃圾處理項目,還沒開工就先收穫滿地的“情緒垃圾”,這不一定是項目本身不環保,而是決策程序不“環保”。試想,如果將這次決策的程序倒過來,讓決策部門的聲音在最後出現,決策者在拍板前先聽群眾的聲音,讓群眾先聽到專家的聲音,再聽到政府承諾的聲音,是不是會避免或減少群眾的怨聲和罵聲?
  權力部門在做決策之前,非但不能漠視反對的聲音,反而應將反對的聲音放得大些,這樣才會將潛在的衝突減到最小。這或許是個笨功夫,但也是真功夫。所謂科學的民主決策,說到底就是個下笨功夫的過程。
  摘編自新華社5月11日電文/劉雪松  (原標題:政府如何避免不必要的衝突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h22hhkhy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